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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沒想到我會這樣的"囂張"

將週邊寄到辦公室領取
對我來說有點失誤
還是說我應該要再更低調點

..............

其實很不喜歡這樣
但是家裡又沒人   加班總是不定時
弄個掛號我可能要半年後才有辦法在上班時間去拿<--是誇張了點沒錯

拆別人的東西真的是件很不禮貌的事情
雖然我人在
再說這些人都沒事情做了嗎 ~"~

制止之後
想當然耳被追著問裡頭的東西
我不應該這麼老實也不應該跟著他們起鬨的

不小心的折痕和粗手粗腳的對待
真的都讓我心驚(摀面)

不過
也再次證明了一件事....
那就是
在同事的眼中
我真的不是個會喜愛上"偶像"這件事的人
一個個發出讚嘆
"怎麼可能"

這個問題  我自己在喜歡上小翼前也思考過
好像寫過相同的東西~跳過

對於生命中不重要的人的意見
向來都是參考
但是不論他們一時興起或者隨口說說
"好黑~""為什麼你喜歡他呀?""為什麼不喜歡瀧擇他明明就比較好看比較有名"

(我家正妹會計說我很害羞  見鬼了  我在他們面前害羞 = =+ )

於是,難得說到私事的我很正經的回答:
"我喜歡他的簡單和自然"
"我也喜歡瀧澤喔~我沒不喜歡他"


他們的反應很正常
我有點措手不及
但是心裡也有點.....受傷

這無可厚非呀~
我也是有感情的(握拳)

下次 

我會回家再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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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odin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