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篇不知道要放那裡的文章

只是純粹想寫耶!

最近有太多感想,但是,嘖!不太知道要怎麼回應。
我是拙於言詞的。
要抓語病,那是太簡單了。


我的思考不受限,要四平八穩的讓人理解是有些困難。(幸好這裡只有我(拍胸)呼~)
但是我喜歡接受,就像海綿一樣(當然孔的粗細我自己會增減)。
所以,我的個性很糟糕,不喜歡爭執 沒啥脾氣 沒啥個性 沒啥特別
簡單的說就是一個平凡過頭的人。

當然,當自己所喜歡的受到質疑時,我也會難過,更不說是自己所喜歡的人。

尊重每個人是必要的,每個人也都有每個人的價值觀,
認識十年的朋友,我想了解也只有到某種程度。
就如父母親及兄弟一般,能有多少自信說自己是最了解他們的人。
既不了解,又如何能斷論。所以"你覺得他是怎樣的人"這類的回答,往往都是回答者自己所想像的,距事實有多遠,有時候說不定連主角自己本身都不知道。"你了解你自己嗎?"(攤手)

對所有事物都抱持的一點距離,這是我的哲學。也是我讓人討厭的地方
(But I really do't care! XD)

例如,當某卡團剛出道時,同學們紛紛表態不以為然。當然,也會問我啦!
"你倒底覺得他們怎樣?"
"ㄟ~ 就小朋友呀!沒感覺"<- 我後來自己回想,這樣的回答確實是很敷衍。但是確是我的心聲耶!(握拳)


話在說回來,相方。其實,就像好友的男女朋友一樣!(? XD)
我當然不會討厭他們,甚至希望可以有一定的友好關係,因為我知道,以後我們絕對還有機會碰到面。抱持著這樣的想法,加上我的爛個性,你好我好大家好,還蠻歡樂的呀!
(那同時男女朋友太多呢?同理啦!這是比.喻.比~喻~。那~前男女朋友呢?嗯 這真的是個好問題,但是不想答,我想睡了。來,結論。)

如同D伯爵說的:這世界的有限都是人類自己所挶限的。(簡單明瞭的大意)
所以,翼同學 瀧澤同學 未來還很長,我希望還有十週年 二十週年 五十週年(希望我可以活這麼久XD)都還能一起過,而到了那個時候期望我自己也還有這樣的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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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odin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