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點點資訊
如果沒意外,近期只要符合申請者
在四月底前會由村幹事或者直接郵寄到家裡去
所謂的468方案[工作所得補貼方案]
雖然是向美國取經而來的政策,也是馬政府提出的創新方案(我最近和創新兩字真有緣~)
簡單的說:有工作收入的低所得家庭,不但不會加以課稅,反而還會發給不等金額的退稅補貼,
藉此協助這些經濟弱勢的近貧家庭得以脫離貧困。
以一家4口為例,年所得在36萬以下,採行13%的補助標準,
一年得以補貼4萬6千8百元,一個月約有四千元的補助。
以上是說明版
現在正在執行的呢~
是補助96年的
因為一戶只能一個人領,所以他的計算方式全戶主要收入者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上。
但是也是有限制的,除了特殊對象(負責人或者軍教人員含退休)且加入勞保超183天以上,
其實可以再更簡單一點
有達到第一門檻的,村幹事或者內政部就會寄信到可以申請者家。
所有的津貼及補助都是要申請的,沒有所謂的自己進戶口。
所以這都才第一步而已,當然如果家中領有低收入戶只要有工作那麼就OK。
(這個才是我家case問的重點 XD,因為第一次申請是不行的。)
從振興經濟的面向看來,立意良善,且為了鼓勵工作穩定低所得的民眾及有工作和扶養人口多(一母三子等)
不從減稅而是直接由內政部勞方提供所得證明,村幹事是初核的單位,為了方便。
任何方案都各有優缺點~這個當然不例外
(嘖~我應該有遺漏啥~阿~反正有簡單說明檔,有人問的時候我可以擋著先就好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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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笨蛋有宣傳版 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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